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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

时间:2010-03-15 15:45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各区、县(地区)国家税务局,直属税务分局: 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〉的通知》(公告[2009]1号)转发给你们,请依照执行。 2010年1月18日
  各区、县(地区)国家税务局,直属税务分局:

  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〉的通知》(公告[2009]1号)转发给你们,请依照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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